過目不忘者,人皆稱道;健忘者人皆搖頭,此乃人之常情。如:托人幫忙捎個信或代購物,甚至更重要的事,委之朋友或親戚,委者多麼盼望被委者能踏實辦成,則銘感不已。誰知,那被委者乃一健忘著,早把受人之托的事,忘之九霄,致使委者不悅,再也不敢麻煩。從此,這位健忘者失之信任,乃至影響友誼。在我們生活中,此等情事,則見怪不怪。
由此,筆者倒有一想法,不知你是否苟同?上述的健忘者是不足稱道,但並非所有的「健忘者」皆不足稱道。我想,在我們的生活中還必須要有一點「健忘」精神,我稱之為「精神」是有褒揚、提倡之意。為什麼把叫人「搖頭」甚至「不齒」的事情加以褒揚、提倡呢?「滴水之恩,湧泉相報」;「知恩圖報」;「飲水思源」等等古訓,就是要我們像「過目不忘者」那樣,切不可忘掉對有恩於你的人,要牢記人家對你的好處、恩典,以圖日後相報。這是一種精神,道德,節操,亦是我五千年中華文化之精粹之一。換言之,如你是施助者或施恩者,曾在你朋友或親戚危難之際,鼎力相助的話,那麼,我建議你要效法那「健忘者」之精神,把助人之事忘之九霄,不要在心的深處留下一點痕跡,忘掉,就意味著不圖受助者回報,此乃真正「助人為快樂之本」!
是的,話易說,做則難啊!
筆者的一位至親,此君亦屬「樂施行善」類,對有恩有助于他者,總是耿耿於懷,尋機報答彼恩。但唯對其手足姐姐在他急需相助時,她未能伸手援之;其妹則「雪中送炭」以助之。因此,此君對其妹耿耿于懷竭全力報答相助之恩,而對其姐未助之事,亦耿耿於懷,其因是在姐危難之時,此君亦在困境中,但他則竭其所能而助其姐。如今,此君雖盡力忘之,但總是揮之不去,留下陰影。
不管怎樣,筆者淺見:施助施恩者,需忘掉助人之事,做個不屑一顧的「健忘者」吧!被助被施者,切勿忘掉恩公恩母,要尋機報答!爭做一位頂瓜瓜的「受恩不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