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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倡導大寫數字

中國在明朝以前,人們記賬都是使用「一、二、三」等簡易漢字和自己發明知曉的一些簡單「符號」,方法簡單便利,具有實用性、可靠性、保密性。然而,其最大缺陷就是字體太簡單,容易塗改舞弊,弄虛作假。這就給那些心術不正、貪得無厭的權貴貪官有了可乘的作假機會。比如,將「一」改成「二」、「三」、「六」、「七」,把「三」改成「五」,再加上字跡潦草一些,想辨出真偽則相當困難。在當時科學文化落後狀況下,真假難分,真是「假作真時,真亦假」。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又名朱洪武,出身貧寒,看到鳳陽家鄉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元末明初,戰亂頻繁,嚴重饑荒,瘟疫流行時「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人民流離失所,苦不堪言。又深感元朝末年貪污腐敗之猖狂,貽害無窮。因此,在取得政權建立明朝後,對於治理貪官污吏可謂不遺餘力,大力懲治貪污,大開殺戒,甚至濫殺無辜,造成冤假錯案不斷發生,引發朱元璋的深思。在《明史.刑法誌》中記載著這樣一宗特大案件:「郭恆者,戶部侍郎全德等與恆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被處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多官吏,系死者數萬人,震驚四海。」

自郭恆案之後,朱元璋深感治理貪污,不僅要嚴懲罪犯,更必須從制度上嚴格防堵貪污之門,不使其有縫隙可鑽。朱元璋找親信大臣、大學士反覆研究探討,認識到簡單易寫的「一、二、三……」數字,存在不少弊端,如奸人用心巧妙塗改,真會「不識廬山真面目」,以大寫為妥。因此,大寫的「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就成了朱元璋的發明之一,傳為佳話。這些漢字大寫,雖然比較麻煩,但可以避免各種票據及賬面上的數字塗改,比較真實可靠,故沿用至今,效果頗佳,值得推崇。

時至如今,各地大大小小的貪官仍時有所聞,深受人們厭惡。誠所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令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