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曾經臨帖練寫過英文書法。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
……那是四十年代,我姊在上海私立允中女中唸書。該校很偏重英語科,在給學生的英語作業中,還有英文書法這一項。記得我姊每天也要像我臨摹中文書法字帖那樣,去臨摹那種現在已經沒有多少人會寫的手寫體(包括大寫的花體)英文字帖。我在旁看的手癢,也跟著臨摹。日子一久,我的英文字就寫得很漂亮,常被人誤認為我的英文程度很高,這就使我不得不屢屢向誤認者聲明:
「請您不要冒認『親家公』(上海比喻語),我是個『聰明面孔笨肚腸啊!』,我的英文底子很薄,僅是英文字寫得漂亮而已。」
二
雖然英文書法是硬筆書法,但我過去也曾嘗試過用毛筆(註一)書寫英文的手寫體字句。我發現寫出來的字,在風格上頗若「可口可樂」的英文商標上所寫的那個一行的「Coca-Cola」,即兼收了「曲線美」與「健立美」(註二)兩者,不禁為之雀躍。
三
最後,讓我不妨在此現身說法談談「可口可樂」英文商標的商業效應。我就是因為看到該商標,用大紅底去襯托那本來就已經寫得很「Smart 」的「可口可樂」白色英文手寫體(實在是雙倍的美麗),所以不禁要買來喝。當然,它的口味較為 Classic,這才是我要喝它的主要原因。但不管怎麼說,要是它的商標不美,我為了我的保健,絕不至於每年平均要喝上它五十罐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