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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國境記

我是廣州人,我出生在那裏,生長也在那裏,我愛那地方,我願一輩子都不離開那塊可愛的地方。

但是在我十八歲那年、也就是 1968 年, 我們家的情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使我對它欲愛無能。在毛主席「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號召下,我的戶口被轉往離開廣州約一百多公里的一個村莊,在那裏插隊落戶,做了一個農民。這對我來說倒沒有什麼,農村的生活和勞動雖然艱苦,但是那時我年輕,身體健壯,並不在乎這些,何況我在那裏表現得很好,很受村幹部和一般群眾的器重。並且由於我擅長吹笛,被工宣隊看中,接受為隊員,每個月還可領到三十六元的工資,成為一個所謂的「亦工亦農」的人,為同輩們所羡慕。只是戶口無法遷移。每個月至少一次,或是逢到什麼什麼節假日,我總要跑回廣州探望父母親,也同時享受一下天倫之樂。父母的年齡都已逾半百了,但身體還可以。父親被劃為右派,受盡了凌辱淒涼和工資被削減之苦。但是關起門來,一家人在一起,尚能得過且過,苟且偷安,不失家庭的溫暖,這樣本也就罷了。問題是兇殘的中國共產黨連這一點小小的、可憐的安逸也不讓你享有。1970 年我接到我大哥寄來的一封信,告訴我:父母親已被廣州市公安局押送到廣東梅縣一個農村勞動去了,廣州的住宅被沒收。

讀畢這封信,我有如受到了一番五雷轟頂,半天說不出話來,但我很快地就悟出:在專制政府下面,人民不會有什麼好日子過的。看看我們家多慘:父親被貶為賤民;大哥被逼與家庭劃清界線;我被驅使去插隊落戶;三個小弟弟還在幼年時就被充軍到海南。再下去不知還要受什麼迫害呢?毛澤東不是說過「階級鬥爭越來越激烈」嗎。

我還悟出一條路出來:偷越國境,投奔自由!其實,「偷越國境,投奔自由」這八個當時共產黨最忌最恨的字和事,在廣州人民之間早已廣泛地流傳了。許多年輕人都想走這條路,去投奔自由,改善生活。

有一天,我趁回廣州之便(這時雙親已離開了那裏)拜訪幾位同學,和他們談起出境之事,他們介紹我去廣州西關找一個人,他曾成功地偷越國境多次,經驗豐富,而且樂於助人,不妨向他請教。

我聽了大喜,費了兩天工夫,找到了此人。此人約四十多歲,身體結實,皮膚作古銅色,想必是由於多次偷渡被日光曝曬的結果。他說話爽快,富有同情心,明白了我的來意後,就開門見山地說:「偷渡者第一個必要的技能便是會游泳,不但要會游,而且要游得好,你怎麼樣?」

這話正中我的下懷。我便對他說:「師傅,游泳對我倒不是問題。我在學校裏的時候就是游泳健將,無論是長游還是短泳,我都不會輸於一般人。」

為放心起見,他看了一次我的表演。雖然「南國春來早」,但是二月泳池裏的水還會令很多人望之卻步的,而我卻是毫不在乎,在冰冷的水裏上下翻騰,歷時兩個小時沒有停過。師傅不斷叫好,連聲說:「夠格!夠格!」

我最後一次到師傅家去的時候,他除了再給我一些教益外,並指明要我走大鵬灣那一條路。他說,從鹽田下海游泳,能抵達香港的吉澳島,就是成功地到達了自由世界。他還為我訂出了出行最好的日子,他說這日子好,你到時候就知道了。同時,他又吩咐:不要忘記帶十斤麵粉、兩斤油和一斤糖給住在那裏的某某人,換取他加工好的乾糧。

我把我的心思跟我母親說了,母親只叫我要小心,沒有阻擋我。我還要作些準備:我先跑到我工作的工宣隊,找一個理由退出該隊,這樣做為的是能拿到一筆大約有一百元左右的退職費。出門總是要花錢的,無錢不行!我用這錢買了做乾糧的糧食;從廣州去博羅的長途汽車票;一小包麥乳精和一個必要時當救生圈用的吹氣枕頭。

在我的行裝裏還可發現有一把破舊的鐮刀,它的刀片已斷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倒也不失鋒利。我用它來防身,在那荒野的地方,誰能料到會碰到什麼兇惡的東西,豈能不作些預防!

我還有一位同伴,他也願意跟我一道冒險去偷越國境。

我們買的長途汽車票原是到博羅的,為了避免被跟蹤,我們在它的前一站就悄悄地下車了,這站位於東江的北岸。到了這裏,才知道廣州那位老偷渡者建議我們一定要在某月某日到達博羅的妙處。這一天是當地農村的墟日。四鄉的農民和手工業者都趁著這一天擔著他們生產出來的東西到這兒來販賣。人多就難免秩序混亂,我們就是趁著這混亂逃過了軍警的檢查,不然軍警發現你帶的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麻煩可就大了。還有,東江江面上只在墟日有渡輪,平日要渡江只有靠游泳,所以這次我們能乾身過河,實在是幸運,這都要感謝那位師傅的指導了。過了河,我們就直奔給糧食加工的那戶人家,將我們的生糧換成熟糧,我給他三十五元錢做為報酬和功本費,彼此沒有說什麼話,我們就直奔前程。

東江南岸就算是國境線了,平日就戒備森嚴,盤查緊密。我們不敢走有人煙的地方。師傅告訴我們:假若碰到一個人,至少要和他/她相隔三十米以上,以便逃跑。我們更不敢白天在外活動,都是晝伏夜出,白天在一個草窩裏睡覺,晚間就翻山越嶺。在開始的幾天,夜晚還有一點月光,可以借著察看地面的一些情況;後幾夜根本一點光亮沒有,可以說我們是在瞎闖。有一次我就是從一個懸崖邊闖跌下去,所幸懸崖不過只有三、四米高,我沒有遭到什麼傷痛,爬起來,仍能繼續快走。

有一天傍晚我正在一個草窩裏等待天黑,忽然看見一小隊解放軍巡邏過來,頭兩個人離我越來越近,我想:這下可完蛋了!我在等待他們來拘捕,未想到就在此時傳來一陣號聲,大概是集合號吧,士兵們一個個歸隊,停止巡邏,接近我的兩位自不例外,也退出了,我拾回一條命!

但是我同伴的運氣卻沒有我這樣好。在我們行動後一兩天,就遇到了四、五個背槍的民兵在執行任務。我們立刻奔跑逃命,我和他逃跑的方向是不同的,四、五個民兵只朝他那個方向追他,而放棄了我,使我得以逃脫,這是上帝再一次對我的眷顧。不過我始終沒有忘記我那位同伴,我希望他能絕處逢生,同樣能得到上帝的恩惠。

從此,我就是一個人艱苦跋涉了。

從地圖上看,鹽田幾乎位於博羅的正南,相距不過一百多公里,一個人從從容容走一個禮拜也就可以走完;但是我們不能那樣,我們要避開人煙,避免大小路徑,走曲曲折折、坑坑窪窪的山地,這樣才可以不被發現。那兒都是些丘陵地,山雖然不高,也有三、四百米。我為了能看清山地的地面,都是趁東方剛現出魚肚色的時候,就離開睡覺的草窩,跑步越過兩三個山頭。有些地方都是水田,裏面是爛泥,腳一插進去,鞋子就被吸住,必須用繩索把腳上的解放鞋綁牢。有些地方密密匝匝地長滿著蘆葦,人根本進不去,我只得不斷用身子倒在那些蘆葦上,以我的體重,硬壓出一條路來。

蘆葦葉片的邊緣鋒利猶如刀刃,即使是你的皮膚輕輕地觸碰它一下,它也會留下一個紀念的傷痕。在我到達目的地後,細數身上這種傷痕,竟然達到一千多條。

有一次,從與我相距不過兩米的草叢中,傳出一個大動物的喘氣聲,我緊張地抽出那把破鐮刀,準備投入一場人獸大戰中,我的全身的毛髮,這時都豎立起來了。所幸那傢夥知趣,轉身離開。從此我相信古人說的「怒髮衝冠」的這句話,怒髮的確可以衝冠,我親身經歷過的這回事可以作證。

還有一次,我在山上走,越走天越黑,終於到了伸手不見五指的程度。我很害怕,因為難以知道地面的情況,遑論方向。我便「投石問路」。彎腰撿起一塊石子,向我前方的身旁輕輕地扔下,過了好幾秒鐘,才聽到回音,這使我感到震驚,幸虧我沒有多邁出一步,否則便會掉落深谷,以後死在那裏,也無人知曉。我又向左右各投了一塊,也是過了好幾秒鐘,回音才聽到。這情況嚇得我就地坐下,動也不敢動,等待天明。太陽出來了,我才看清:我正在一塊峭壁的邊沿呢!

我們沒有地圖,對當地的地理也不清楚,怎麼知道香港在哪裡呢?

地圖對我們這些偷渡客來說沒有多大用途,如上所說,我們根本就不敢接近村莊,或接近一個村民,我們只是向南走!向南走!因此,指南針倒是必備的,夜晚觀看北斗星,也可明白方向。

後半截好啦,香港多的是高樓大廈,他們就是在遠處也可以眺望到的地標。夜晚,這些高樓大廈都發出美麗、明亮的燈光,地標更清晰了。你就朝著這些地標行去準沒錯。

我在渡過東江後,就一直往南走,走了幾天後,忽然聽見火車的鳴叫聲,我覺得不好,我怎麼走近廣九鐵路這邊來了呢?這不但是錯誤的,而且是極端危險的!原來我們在開始走時,角度就有點偏差,後來越走越大,所謂「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是也。

這點錯誤使我悔恨了好幾天。我不悔恨浪費了大好時光,因為幹這一行當的人,只求能最後平安到達,不在乎早一天或晚一天。我也不悔恨浪費了體力,因為這正是我年富力強的時候,多跑一點路算不了什麼。我悔恨的是我們攜帶的乾糧有限,經不起這樣地折弄,除非是存心要做餓殍。於是我規定我每日的限量:不能超過兩茶勺,好多維持幾天。

幸好,在這點乾糧快要吃盡的時候,也就是我出行的第二十一天,我抵達了鹽田。我從高高的山崗上,觀看山腳下的藍藍的大海,心中是多麼地欣慰呀!但是我立刻警惕自己:這裏還是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沒有安全可言,一切都要加倍小心,努力再作最後一次衝刺吧!

當暮色籠罩著大地的時候,我俏俏地跑下山,把大小包裹全部扔掉,只留下吹氣枕頭。我向吹氣枕頭裏面吹足氣,擺在脖子下面,我踏上海灘,進入水中,開始向前面七、八公里外的吉澳島遊去。今夜的天氣陰沉沉的,沒有月色,連星星也顯得暗淡無光,但前面的吉澳島的高樓上,卻燈火輝煌,好像向我招手,並在不斷的喊:「加油!加油!」海面上風平浪靜,一切都有助於偷渡者。只是水溫低些。水溫低,容易腿腳抽筋。但是我游完全程,此事竟未發生。破曉時,我到達目的地。這八公里的水程,花了我將近八個鐘頭的時間。當我到到達吉澳島的海邊時,我身不由主地倒在沙灘上,一點氣力都沒有了!

過了大約半個鐘頭,我稍微有點恢復,只是覺得饑腸轆轆,唇乾舌燥,只得起身,走到鎮上,敲開一家人的大門,問他討點水喝,那人一看,就認出我是大陸來的,但在他的表情和口氣中,找不到一點同情,不怎麼友善,似乎怪我打擾了他的清夢。他指了屋內一個水龍頭說:「那裡有水。」。我問他討點吃的,他理也不理,就回房去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打開他的冰箱看看,裏面只有兩個麵包,我風捲殘雲似地掃光了一個,就在他的客廳的沙發上躺下,又睡著了!

二、三十分鐘後,我被門外的嘈雜聲音吵醒,側耳細聽,發覺吵的人有兩派,一派主張收留我;另一派則顯然想要把我押回中國的鹽田區。這不是要置我於死地嗎!我全身的毛髮又豎立起來了——第二次怒髮衝冠。我抄起我的破鐮刀,衝出門,大吼一聲:「他媽的,誰要押送老子回鹽田,老子就跟他拼了!」這一吼倒有點像燕人張翼德在長阪坡下嚇退曹兵的一吼;我這一吼也嚇退了他們中間的一些人,沒有人再爭論了。我後來回想,並不是他們怕我,他們人多勢眾,像我那樣的武器不是拿不出來,是人們不屑與一個亡命之徒死拼,甚至爭論的。我這時就是這樣一個亡命之徒,為他們所不屑。

就是在這時候,在遠處的幾個人高聲叫道,「所長來了!所長來了!」原來是吉澳島上的派出所的所長來了。他的制服都還沒有來的及穿,就披了件睡衣跑了過來。他態度和藹,對我說,「你冒險跑到這兒來,很不容易,我們會收留你的,這裏已是大英帝國的地方,你可放心。」

他帶我到他的派出所,其實裏面已經有幾個和我一樣越境過來的人。其中一位是農民,他還是大陸的老規矩,稱呼香港的派出所的所長為同志,不斷地嚷嚷「同志,給點東西給我吃吃吧,我已經好幾天沒有進飯了。」所長說:「非常抱歉,今天不巧,是禮拜天,我們這兒沒有飯吃。」

「那麼我到垃圾桶裏去找找看,怎樣?」那位農民問。

「垃圾桶於今天一早就騰空了,裏面撿不到東西吃。即使有東西,我也不能讓你吃,那是不衛生的。」所長道。

我見他可憐相,把我吃剩下的半包麥乳精送了給他,他狼吞虎咽地把它吃下去,我害怕他會連塑膠口袋也一陣咽下去呢。

從離開鹽田區起,我就只穿了一件游泳褲,現在仍是這樣。我問所長能否佈施我一件外衣,他從屋內拿出一包衣服出來,放在我面前,說:「挑兩件去穿吧!」

他向每一個人都問了些話,並作了記錄。內容不外姓名、在港親友的姓名、地址等等。然後帶我們上了一部中巴,開到元朗,對我們說:「這是國際援助難民中心,也就是暫時安置你們的地方,你們先好好休息一下吧,等你們的親戚或朋友來接你們出去。」

臨近中午的時候,又叫我們上車到一個酒樓裏去吃午飯。大家盛讚那裏菜肴豐富,為生平所少見。那帶領我們的工作人員說:「你們在香港只要再蹲三個月,這個菜送給你們吃,你們都會不要吃的。」他接著又說:「我是負責接待你們的人,假如我,或其他的工作人員態度有何不好,或做事不夠認真,你們可以到我上級那兒去控告。」他的話贏得一陣掌聲。

回程時,有幾個已聯繫到香港親友的人,在約定的地點下了車。我稍為晚一些,但不到兩個多禮拜,也走了出去。有位朋友介紹我到一家五金廠工作。在那裏,我把得到的第一個月工資,給自己置備了一些行頭;拿第二個月的工資買了些禮物,送給仍羈留在大陸的朋友們;以後,我便全力拿錢來奉侍我那仍在受苦受難中的老父、老母。現在我是有力孝順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