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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美國的「世紀審判」

1999 年,美國總統克林頓緋聞案彈劾審判,是美國歷史上一百三十年來的第二次對現職總統的彈劾審判。因之,人稱「世紀審判」。當聽說參議院審判可以自由旁聽時,1 月 20 日下午一點多鐘,我們就到參議院東門外排隊等候。約三時,通過安檢,被領進東側二樓觀眾席旁聽。我們進去時,原告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代表,正在陳述彈劾克林頓的理由。接下來是克林頓的委托律師為克林頓做辯護發言,辯護人站著發言,面前有一個放稿子的頂板。有人注意聽,並做紀錄;有人站起來活動一下又坐下。大廳台上坐著聯邦主審大法官倫奎斯特,下面有證人席,面向主席台;左邊是原告席,有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的代表十三個座位;右邊是被告席,坐有克林頓的委托律師;中間是一百位參議員席位(據說民主黨議員四十五席,共和黨議員五十五席)。會議廳呈長方形,四面有六個出入口,觀眾席與審判席不在一個平面上,觀眾席四面有十六個出入口,牆壁上嵌有許多石膏雕像。

此案在參議院審理中,由於共和黨議員佔多數,他們想把民主黨的總統罷免掉,依靠簡單多數通過了「作偽證」和「妨礙司法」兩案。而跟據美國法律,罷免總統必須經過參議院審判,並且最後必須有三分之二的參議員投票讚成罷免,才能生效。我們聽了個把小時提前出來。後來我們得知,參議院沒有通過克林頓總統彈劾罷免案。

旁聽美國現職總統的彈劾審判,算是見了一次「世紀稀奇」,由此聯想了一些問題:

一﹒美國的民主形式是比較完備的,又是相互制約的。能夠把任職六年,並且政績相當不錯的現職總統送上審判台,是美國民主的一種表現,也可能是黨派利益的作用。根據美國法律,總統彈劾審判眾議院審判通過後,還必須經過參議院審判提問(詰問),必要時傳訊證人,最後參議員表決。通過這樣一些程序,要冤枉好人難,查不清罪行也難。

二﹒美國民主公開透明。獨立檢察官的報告是公開出版的,參議院審判是可以旁聽的。甚至連外國人也可以旁聽,表面看是很公開透明的。

三﹒美國民主實質是和黨派利益、選舉利益捆綁得很緊的。眾議院推動獨立檢察官制度,並出版獨立檢查官的調查報告、證人證詞、自由旁聽、兩議院審訊、辯論爭論爭得面紅耳赤等等,這些都只不過是形式,是做給人們看熱鬧的。最後議員投票,其多數還是以黨派利益劃線,共和黨議員多數主張彈劾,就是想把民主黨的現任總統罷免掉,不管他執政政績好壞;民主黨的議員多數是反對彈劾,就是想保住民主黨的現職總統。由此可知,黨同伐異才是美國民主實質的一面。

四﹒美國民主伴有很強的形式主義和資財的浪費。據報導,美國共和黨為了抓民主黨總統克林頓緋聞的小辮子,推動設立檢查官制度,調查了四、五年,據說花費四千多萬美元。